新城区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规范
2020-10-09
新城区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规范
一、社区教育工作者是社区教育开展的主力军,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教育工作者是科学地、高效地发展社区教育,迈向学习化社区的队伍保障。为适应社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,加快构筑适应现代社区教育发展的人才高地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基本条件及其组成
(一)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
1、年满18周岁,身心健康。
2、热心社区教育事业,不怕困难,甘于奉献,遵纪守法。
3、具有辖地常住户口或者有效暂住证。
4、社区教育工作者需登记在册。
(二)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组成
1、教育管理队伍:由区、街道、社区等负责教育的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。
2、教师队伍:由辖区现有学校(教学组织)的师资力量、志愿者队伍、讲师团成员组成。
三、职责
(一)参与教科研活动,撰写教研论文
根据自身特长和社区教育工作需要,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,遵守工作纪律,服务社区教育。积极参与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性课题研究,提高社区教育工作的能力素质。
(二)参加各类培训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
社区教育工作者要以“与时俱进、适度超前”和“全面规划、 分类指导、分层实施、讲究实效”为原则,结合自身发展需要,加 强学历培训、技能培训、校本培训,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知 识层次。
(三)宣传社区教育,撰写报导文章社区教育工作者要及时总结社区教育经验,发掘社区教育中的亮点,撰写文章,积极向各级报刊、杂志投稿,自觉承担社区教育的宣传工作。